“大不了就拘我十五天呗,反正我是一分钱也没有。”代某与朋友在电话里这样说道。
2019年8月份,陈某受代某雇佣一起做基建施工工程工作,施工完成后,代某共拖欠陈某劳务费14000元,在多次催讨无果后,陈某无奈将代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拖欠的劳务费14000元。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定被告代某于2022年1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给原告陈某劳务费14000元。但是直至2023年8月,代某仍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所拖欠的劳务费,陈某于是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充分了解案情,采取多种执行手段,但代某却“跑路”去了外地,和法院玩起了“失踪”。执行屡屡受挫,案件停滞不前。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代某在敦化法院有另案作为被告,且该案将于8月23日开庭审理。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即作出反应,与法警队联合,制定执行方案,在庭审结束前安排执行干警到达审判庭外等候,避免被执行人再一次从法院眼皮子底下玩“失踪”。
庭审结束后,代某面对执行干警却耍起了无赖,面对如此逃避执行的代某,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代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并开始准备相关材料,代某见执行法官如此强硬,态度便马上缓和,称自己和朋友打电话借点钱。执行干警见代某有所松动,便对代某和陈某继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代某声称自己现在是真的困难,要不也不至于拖到现在,申请人陈某念及旧情,表示可以协商解决。最终双方当场达成执行和解。
敦化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倡导“先情、再理、后法”的纠纷解决思维,坚持“执法有温度”的理念;但是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敦化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法事法办”,依法采取冻结、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以捍卫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的权益。
责任编辑:孟泽 刘立晟